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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机构概况
内设机构
时间:2015/3/4 10:58:40 作者:未知 来源: 【字号:


必发365平台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事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文电、文印、保卫、接待、会务安排、档案管理、后勤服务、重要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并承担综合性文稿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党建及机关支部日常事务。

    (四)负责统筹局内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并承办局车辆的维修和用油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环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给予行政处分。

    二、财务、人事科

    (一)负责全局的日常财务工作。

    (二)负责环保调度款、补助资金、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局事业、基本建设、科研经费的计划与财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全局的财务检查、审计、“三公”经费的统计与公示工作。

    (四)负责协调组织环保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五)负责监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局“三定”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人员录用、调动、考核及离岗、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及有关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三、宣传科

    (一)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负责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负责承办公众环境意识调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以及各类环境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环保先进事迹的报道及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工作,以及其他各类新闻稿件、信息报送工作,及各类宣传资料、环境照片、摄影资料的归档及统计工作。

    (五)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以及应对各类媒体。

    (六)负责编制环境保护工作周报。

    (七)负责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法规科

    (一)负责环境执法监督。

    (二)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

    (三)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应诉和复议工作。

    (四)负责环境法制工作。

    五、污控科

   (一)负责组织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

    (二)负责组织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负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等环境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环境保护项目计划编制和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并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大气、扬尘、粉尘、油烟、化工异味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

    (七)负责协调上级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考核。组织对各镇(办)环保工作考核。承办各类表彰奖励工作,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向县政府提出奖励建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重点工程科

    (一)负责协调组织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

    七、信访科

    (一)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和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二)负责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三)负责信访案件档案的整理。

    (四)负责及时向市局上报信访情况。

    (五)负责办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信访转办件。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生态开发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全县国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

    (二)组织落实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三)推动全县环保产业的发展,指导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桓台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作,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

    (四)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五)指导实施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县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

    (七)督导“生态县建设”各项任务的实施。

    (八)指导和监督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湿地保护区、水 保护区建设规划》的实施。

    (九)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进行指导和行业管理。

    (十)组织推动生态镇、村的创建活动。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九、许可科

    (一)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开发建设项目的预审、审查申报和“三同时”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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