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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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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时间:2015/3/6 10:24:49 作者:未知 来源: 【字号:
事项名称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行使依据  《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办理主题  必发365平台
受理条件  桓台县辖区内的排污单位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环保局
办理地点  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申报材料  1、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2份

 申报材料表格下载
联系电话  8227076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533-8227003 82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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