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出具验收意见的情况予公示,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机械加工、非标设备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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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246号, |
淄博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桓台县环境监测站 |
淄博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非标设备制造项目年加工钢材规模约为1000吨。主要设备:车床4台,镗床1台,刨床1台,卷板机2台,切割机1台,焊机8台。生产工艺:原材料(钢材)→按单分解→切割下料→卷板成型→对拼焊接→组装成型→打压注水试漏试验→成品→出货。2015年8月13日必发365平台以桓环许字〔2015〕142号文件批复了《淄博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非标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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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4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1.0 mg/m3)。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桓台经济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经监测外排水COD最大浓度为202 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4.3 mg/L、pH为7.15-7.31,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中的B级要求(COD 500 mg/L、氨氮45 mg/L、pH6.5-9.5);设备试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厂界东、西、南、北四个点位共获得16个监测数据,昼间最大值为:64.1dB(A),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等,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